本土社團抗議教育部使用具侮辱性質的「閩南語」一詞

From: Teng Hongtin
Date: 2009-06-11 09:51:38

本土社團抗議教育部使用具侮辱性質的「閩南語」一詞

 

教育部國教司目前正進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本國語文(閩南語)之修正。儘管在各場公聽會上多數人均表示反對使用閩南語一詞,但國教司仍執意要用「閩南語」(連加上「台灣」二字都不要)一詞,我們在此表示嚴正抗議!

雖然「台語」的語言源流是從中國福建傳來台灣,但是經過數百年的本土化之後,它已經發展出具有台灣代表性的獨特語言,所以台灣人習慣將它稱為「台語」。或許仍有少數的人使用「Hō-ló語」、「閩南語」、「台灣閩南語」、「福台語」的名稱。我們尊重所有人使用不同語言稱呼的權利,但我們反對國教司在課程綱要使用違反聯合國1948年公布之《世界人權宣言》精神的「閩南語」一詞,理由如下:

1.         根據《說文解字》的解釋,閩南語的「閩」字是蛇的意思,具有對中國閩南地區先住民及其後代歧視的意味。我們若認同聯合國《世界人權宣言》中強調種族平等的精神,就不應該繼續使用具有侮辱他人的字眼。

2.         中國閩南地區除了講所謂的閩南語之外,也有講客語及廣東語之人口。若使用「閩南語」一詞,恐怕會導致「台語」、「客語」及「廣東語」之混淆。

3.         所謂的閩南語,其分佈的地點不僅是福建閩南地區,還包含廣東東部、海南島、東南亞各國等等。經過在地化的歷史演變,各地方的閩南語已經不完全一樣。若一律用閩南語的稱呼,恐怕會造成語意上的混淆。

4.         台灣人的戶籍地與長居地在台灣,不在中國閩南地區,因此不適用「閩南語」之稱呼。

5.         中國閩南地區當地之居民絕大多數均以「廈門話」、「泉州話」「漳州話」等來互稱,幾乎不用「閩南話」之稱呼。

6.          「台語」是專有名詞,不是「台灣語言」的簡稱。「台灣語言」包含「原住民族語」、「台灣客語」及「台語」。使用台語並不排斥其他族群語言,就如同原住民「達悟族」自稱為「達悟」(「人」的意思)並不表示其他族群都不是人。

7.         台灣人使用「台語」或「台灣話」已有上百年之歷史。譬如,連戰的祖父連橫所著之《臺灣語典》也用台語之名稱。

8.         我們應當尊重住民、自我族群長久以來的傳統稱呼。台語是大多數台灣人均已習慣使用的傳統稱呼,應予維護。

 

 

連署社團** (2009.6.11) 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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