蔣為文自訴 控黃春明公然侮辱

From: Babuza
Date: 2011-11-22 19:02:52

蔣為文自訴 控黃春明公然侮辱

          - 2011-11-22 - 中國時報 - 【洪榮志、李忠一/綜合報導】

        

		     今年五月間作家黃春明應邀前往台灣文學館演講時,遭國立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系副教授蔣為文踢館,由於蔣為文指黃春明曾侮辱台語文是「不倫不類」,還以髒話辱罵他,要求對方道歉或公開辯論未果後,廿一日前往台南地方法院提出自訴,控告黃春明涉及公然侮辱罪。

     蔣為文指出,五月廿四日事發至今已將近六個月,不僅主辦單位文訊雜誌社至今沒有公開當天的錄影帶,黃春明也沒有公開道歉,甚至還遲遲不履行進行辯論會的承諾。有鑑於此,他及其聲援的台文團體,才決定控告黃春明公然侮辱。

     黃春明表示,原本就答應與蔣為文辯論,還與他握手,但當時曾向蔣提及,十月到十一月間要赴美國,「我才回來一周,連時差都還沒調回來。」 忽遭蔣為文提告,讓他感到很心寒。黃春明說,他並不是不與蔣為文辯論,而是真的很忙;當初蔣為文才是公然侮辱,「朋友都質疑我,為什麼要理他(指蔣為 文)。」如今對方既然提告,「沒必要再跟他辯論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