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大學華語中心徵台/華語儲備教師

From: Lau Seng-hian
Date: 2010-05-26 15:29:02

http://www2.nsysu.edu.tw/CLC/files/teacherrecruit.pdf

國立中山大學華語教學中心2010年第一次華語/閩南語儲備教師甄選公告

壹、配合新學期開設各類華語課程之開班計畫,充實師資陣容,促進本中心業務發展,公開甄選華語/閩南語儲備教師數名。

貳、條件:具中華民國國籍,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,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: (一)取得教育部「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」者; (二)國內各大學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文/閩南語相關系所畢業; (三)國內各大學經教育部立案之華語中心師資培訓課程結業者(最低培訓時數72小時)。

參、報名方式: (一) 繳交資料: 1.填寫履歷表及自傳(如附件) 2.畢業證書 3.師資班結業證書(華語相關系所畢業者免附)

4.教育部能力證書影本(尚未考取者免附) 5.推薦信一封 6.教學經歷證明(無華語教學經驗者免附) 7.錄有5~10分鐘自傳之聲音檔,錄音內容需含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、理念、感想等。(請燒錄為CDM或直接傳輸至 ,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2010儲備教師聲音檔XXX)

(二) 報名方式:親自或通訊報名。

親自報名:於上班時間(週一至週五,9:00至17:30)將資料直接送至中山大學文學院三樓321室。 通訊報名:請於截止日前將資料寄達:804高雄市蓮海路70號國立中山大學華語教學中心胡佩君小姐收 信封上請註明:應徵華語/閩南語儲備教師

肆、報名截止日期:2010年6月7日(一)以郵戳為憑。

伍、甄選方式: 報名者均須參加本教學中心舉行之第一階段筆試,通過筆試者,本教學中心將通知第二階段面試及試教時間。未被通知者,恕不退件。

陸、待遇與規範: 1.薪資待遇: (1)錄取為儲備教師者,須參加中心規劃之2~4個月培訓活動,培訓期間不給薪。 (2)新聘任教師薪資依據本教學中心教師鐘點費給付標準辦理,鐘點費計算方式依學生人數及年資而異,大學畢業者,每小時320元以上; 月薪達勞基法規定之最低工資者享勞健保及退儲金。(現今勞保最低基本工資為NT$17,280)

2.規範: (1)儲備教師及新聘任教師必須參加本中心舉辦各項進修活動。

(2)尚未取得「教育部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」之新聘任教師宜於三年內取得證書。 (3)新聘任教師兩年內不得代表中心參與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遴選。

柒、聯絡電話及網址: 電話:(07)5252000轉3030 傳真:(07)5253039 Email: 網址:http://www2.nsysu.edu.tw/CLC

捌、備註: 筆試及面試結果通知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,請自行至本中心網頁查詢,如有不便之處,請務必註明。